购买了A保险公司健康险的王小姐,出于多买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的考虑,又购买了B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但当王小姐最近办理住院费用理赔时却发现,因为单位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把发票都交了上去,A公司规定,如果凭复印件理赔必须打折;而当王小姐来到B公司时,被告知由于她在A公司已就相同的范围获得理赔,因此不能再次获得赔偿。
其实,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分为费用型和津贴型两种。购买津贴型健康险的投保人因病住院,保险公司按一定标准赔付,与社保以及其他商业保险都不冲突,理赔时通常只需提供诊断书或者发票复印件即可。购买费用型健康险的投保人住院期间费用可在保险额度内报销,但要受到社保报销范围限制。对于已在其他保险产品中获得理赔的部分也不能重复赔付,理赔要凭发票原件。很显然,王小姐购买的两份保险都属于费用型,不仅没有起到多一份保障的作用,还白白浪费了保费。
保险规划师建议,市场上健康险产品种类很多,进行组合购买可以达到互相补充的作用,但一定要注意产品理赔的条件,最好购买津贴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