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保监会举办主题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进展及启示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保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袁力作了学习报告, 系统介绍了美国、欧盟等金融监管改革的背景、内容和影响,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会议由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定富主持,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参加了学习报告会。保监会机关、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北京保监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会长及秘书长,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负责人列席了报告会。
吴定富指出,当前我国保险业防范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从外部环境看,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十分复杂,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随着保险与其他金融行业日益融合,外部环境变化对保险业风险状况的影响越来越大。保险监管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越来越重。保监会要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把加强监管作为首要任务,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努力消除行业持续发展的风险隐患。要深刻把握国际金融危机及监管改革的教训和启示,切实增强风险防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透过危机爆发过程,深刻理解现代金融业的风险特征;透过危机应对实践,进一步认识金融风险的全球传递性;透过监管改革动向,准确把握金融监管改革的特点。
吴定富强调,着眼于下一步监管工作,更好地防范化解风险,努力避免和减少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关键是要立足保险市场发展实际,不断夯实保险监管的基础,从根本上筑牢抵御危机和风险的防线。一是要积极学习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新鲜经验。要立足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积极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实践,使保险监管理念与保险市场改革发展的实践相适应,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相适应。要加大对保险业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深入研究保险业与宏观经济的关系,密切关注国际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最新趋势,对国际监管规则、宏观审慎监管、逆周期监管等进行深入研究。
二是要始终遵循金融保险业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重视、把握和遵循规律,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立足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谋划保险工作,发挥好资本约束在监管中的核心作用,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更加注重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科学有效的保险监管,使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机构监管制度,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等监管制度,将制度的主要指标和着力点放在法人层面。建立健全保险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高管人员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培训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高管人员的管理责任,有效约束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同时,坚持严格监管、依法办事,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
四是要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风险识别和预警制度,开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及时对公司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建立健全现金流监测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压力测试。在全行业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切实提高行业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健全保险业防范风险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风险处置和救济制度,在风险识别和预警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提出具体处置方案,对于发生重大风险的公司,研究探索市场退出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