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额交清(简称:减保)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功能仅限于标准体,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减额交清的举例说明
假如您以分期付款方式,买下一套漂亮的房子,可在付了五年后,由于种种原因,您无法再交余下的款项。这时,通常房产公司会告您违约或在扣除房租及违约金后退您部分房款,请您走人。但有一家房产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一套小点房屋,且剩下的钱分文不付。这就相当于保险中的减额交清:当您因为种种原因不再缴费时,通过办理减额交清,相应降低保额,可减少由于退保带来的损失。
减额交清的办理
办理减额交清的手续非常简单。只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连同保单一起交至保险公司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书面申请一定要在续期保费的宽限期期满之前,也就是缴费日后的两个月内;并且减额交清还必须建立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前提下,以及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能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
业内专家认为,减额交清适合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缴付保费的客户。如果只是一时出现资金周转问题,投保人可以通过自动垫缴、改变缴费方式等其它方式解决,尽量不要选择减额交清为好。因为,减额交清后,毕竟其保额降低,减少了利益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