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加工是指国内企业将原辅料、零部件、半成品等货物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再进口的一种贸易活动。对出境加工业务的规范管理是确保贸易有序开展的重要环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
1. 信用等级为非失信企业;
2. 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
3. 不涉及国家应征出口关税货物。
二、不得开展出境加工业务的情形:
1. 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且案件尚未审结;
2. 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核报已到期出境加工账册。
三、开展出境加工业务的程序及所需单证:
1. 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账册设立手续;
2. 提交出境加工合同、生产工艺说明、相关货物图片或样品等必要单证;
3. 主管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册设立手续。
四、申报办理出境加工账册设立手续时的规范:
1. 如实申报进出口口岸、商品信息、原产地等;
2. 若使用境外料件,需如实申报数量、金额;
3. 账册内容变更需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五、申报方式:
1. 出口货物填报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为“出料加工”,征减免税方式为“全免”;
2. 复进口填报进口报关单,其中一项申报原出口货物价值,另一项申报加工费用等。
六、完税价格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以加工费用等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七、退运货物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运货物手续,逾期未退运则按一般贸易管理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八、出境加工账册核销方式:
1. 企业自主核报、自动核销;
2. 逾期未核报需向海关说明情况,海关核扣商品数量;
3. 海关可通过电子公告牌等方式催核,逾期仍不核报则海关可直接核销;
4. 出现不平衡等异常情况需做出说明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核销。
通过规范的出境加工业务操作,可以有效促进贸易便利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