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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清关资料及流程详解,助您顺利通关进口货物

2024-07-303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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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而进口清关则是必经的程序

进口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而进口清关则是必经的程序。根据税法规定,所有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在进口报关时需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进口清关所需资料包括:
1.  代理报检委托书空白原件:委托人需盖公章和法人章。
2.  代理报关委托书原件两联:第三联留底,委托方需盖公章和法人章。
3.  采购合同复印件。
4.  发票复印件。
5.  装箱单复印件。
6.  提单正本一份:正面需加盖中英文对照章,背面需加盖公章和国外背书。
7.  原产地复印件。
8.  材质单、规格表、质保书等复印件。
9.  熏蒸证明复印件(若涉及木托盘)。

进口清关流程如下:
1.  进口换单:前往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确定换单地点)。
2.  海关电子申报:进行电脑预录、审单、发送,并与海关联系/放行。
3.  报检(三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检手续,获取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4.  报关:递交纸质资料(从2014年11月1日起,对企业资质有一定要求)。
5.  交税:海关根据货物对应编码进行审价,按税率征税。
6.  查验:若海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货物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确定查验概率,并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7.  放行:海关放行包括一次放行、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二次放行,以及查验后进行关封后放行等步骤。
8.  提货:放行后,收货人可提取货物至自有仓库或进行销售等操作。

通过了解进口清关所需资料和流程,您将更加顺利地处理进口货物通关事务,确保合规合法进行进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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