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单(D/P)是经济贸易交易中的一种付款方式,指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要求银行只有在进口方付清货款后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前提条件。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形式。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是指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立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一起提交给委托银行,要求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在收到单据后立即付款给银行,银行在确认收到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是指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在审单无误后承兑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银行在确认收到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
与付款交单相对的是承兑交单(D/A),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进行承兑,即在汇票上签署并标注“承兑”字样及日期,然后退还给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无论经过多少次转让,付款人都应凭票付款。
付款交单操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出口商和进口商需达成一致。
2. 出口商将货物运送给进口商。
3. 出口商向托收银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汇票及运输单据,并要求付款。
4. 托收银行将文件送交至进口商所在国家的代收银行。
5. 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出文件,要求付款。
6. 进口商付款给代收银行,以取得提货文件。
7. 代收银行将款项送交托收银行。
8. 托收银行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
总的来说,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是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其核心区别在于付款时机不同,前者是以付款为条件交单,后者是以承兑为条件交单。在实际操作中,出口商和进口商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付款方式执行操作流程,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