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护理险是什么?
长期护理险,主要是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长期护理险是当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
一般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人士,比如说起居困难,甚至无法穿衣、脱衣的人等,是可以去投保长期护理险的;还有需要进行住院治疗或需要住护理院的人士,也可以去投保长期护理险;除此之外,认知能力障碍的人士因为需要进行长期护理,所以也可以去投保长期护理险。
在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方面,如果是因为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丧失了生活能力的话,保险公司会给付长期护理金。
除此之外,还有老年护理保险金,是在被保险人60岁以后可以领取的,以及身故保险金,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若在保险期间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还可以领取老年疾病保险金。若在保险期间初次发生的疾病是特定的癌症,则会给付癌症保险金。
二.社保护理险怎么用?
长期护理保险不是所有失能以及失智人员都可以用,而是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享受到。某些城市的有关部门(包括医保、财政、民政等)联合组成了一个评定委员会,若参保人年老患病或丧失自理能力,评定委员会将对参保人的失能失智程度进行等级评估。
之后,有关部门会根据评估等级给予对应的待遇,照护时长是根据失能和失智人员的评估等级而定,等级越高,那么照护人员每次上门的时间就越长。
假如参保人的失能状态持续了半年以上,并被鉴定为重度失能的,可以选择由家属或专业机构提供护理服务,相关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报销。此外,参保人还能够享受康复训练和临终关怀等医疗护理服务,报销限额为1000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