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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政策性长期护理险将主要以提供服务为主

2017-01-1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我在北京找了一份没有五险一金的工作。要不要继续... 答:不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合同法要求开办的企业,招用工都是不合法的,当然也不会有任何劳动保障,也不知道你的能力与自身条件,如果有可胜任的工作找到,建议你还是换个具备合法企业打工谋生。<br />

  一个月前,北京市人社局正式公布今年北京将在石景山区试点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消息,确定本市准备启动“六险一金”的方向,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当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政策正式实施后,试点地区就相当于设立了新险种,参保人和所在单位拟定需要在“五险”之外额外缴纳这笔费用,但具体实施方案未定。在正在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社局局长徐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初步确定该险种覆盖人群是在石景山区居住和缴纳社保的两类人,今年内启动试点后将以提供服务为主,暂不会增加新的缴费。

  “六险一金”方案框架浮出水面

  随着北京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将照护服务从医疗保障中剥离出来已成为越来越多专家建议的新方向。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北京试水政策性长期照护保险,主要就是为了更充分地满足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护理照料服务需求,而且也欲借此将照护与医疗保障的边界更明确地区分开,即医疗的问题由医保来解决,照护保险则主要覆盖生活服务。

  根据市人社局介绍,目前本市准备在石景山区开展的政策性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相当于就是在原有社保制度外设立的新险种,独立于已有社保之外,具体的制度框架还将在试点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但因为这是具有社会性质的政策性护理保险,所以原则上会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初步设定在职、退休职工均可缴纳。

  该消息一经披露,人们普遍反映最关心的还是“第六险”具体的缴费税率以及覆盖人群,即到底哪些人将需要参保新险种,每月的缴费将增加多少。

  对此,徐熙予以明确回应,他表示【建筑业社会保险费】,虽然目前具体的方案还在酝酿,但初步确定政策性长期护理险的覆盖人群可能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的,另一个是在石景山区居住的人员,如果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享受服务可能更为直接。“不过对于缴社保和居住地不一致的人群应如何规划目前还在研究。”徐熙表示。

  此外,上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政策性长期护理险参保人群暂无户籍所在地限制,非京籍人员在北京工作的也可以像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一样缴纳长期照护保险。上述负责人称,现阶段,包括试点启动具体时间、照护服务界定标准、提供服务单位,以及具体覆盖人群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

  不过,对于企业“第六险”试行初期可能会增加个人和单位缴费负担的担忧,徐熙回应称,北京六险一金首年不收费 长期护理险体系待成型,具体缴费安排还需要看下一步安排,“今年北京试行政策性长期护理险肯定不收费”。徐熙表示,这部分资金拟由社保基金承担。

  保值增值面临巨大压力

  政策存在未知数意味着政策性长期照护保险仍有不少问题悬而未决。有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政策性长期照护保险的概念提出后,确实有相对年轻的在职员工提出疑问,他们认为自己可能几十年后才需要动用到这笔钱,工作初期就开始缴纳这部分费用,累计这么多年,相关部门将如何确保这些资金实现保值增值?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据不完全统计,老年人需要动用照护保险金的比例大概在17%-18%,而且普遍年龄增长到70岁以上才出现这一需求,如果从20多岁就开始缴纳的话,这部分保险资金需要在库中运转几十年,确实存在巨大的保值压力。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已确定了15个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从各地初步确定的政策来看,筹资方式、界定护理服务标准等规定各有不同,比如试点启动较早的山东青岛就是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定期划转费用,有的地方则考虑新设立险种独立筹资,而这些地方政策大多是根据当地财政实力、参保个人和单位承受能力以及基本医保资金充裕程度等方面确定的,试水方案是否具备普遍参考性,能否普遍推开还有待商榷。

  长期护理险体系待成型

  “实际上,在北京启动石景山区进行政策性长期照护试点前,本市就已圈定海淀区作为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徐熙表示。

  然而,时至今日,除了正在试点的地区外,市场上长期存在的部分商业长期护理险,其实并没有充分发挥人们所期望的照护保障作用。有保险行业资深专家坦言,目前这类保险更像是年金或者储蓄性的养老保险,即当参保人符合年满60岁、65岁等条件就按月返钱,这笔钱是否用于购买照护服务,甚至是否用于老人本身,保险公司并不会过多地去管理、干预。

  究其原因,有专家分析称,主要是保险企业大多数没有提供护理服务、标准等方面专业界定的能力,企业和护理机构之间也大多没有联系或者合作关系,因此长期照护商业保险虽然在健康保险业务规模中占比已经能达到15%左右,但在部分消费者眼中,这种名义上的护理保险其实就是一个变相的储蓄性产品。

  市政协委员、泰康保险集团执行总裁、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艳华在两会期间也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应该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新险种,应该实现专款专用。“一方面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保险同属于长期涉老保险项目,配套措施多与养老服务提供相关;另一方面失能人群的医疗照护、需求等级和服务给付的评估也需要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建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分散因高龄、失能、失智等带来的护理费用的财务风险,不能单纯地归于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范畴。”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文 CF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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