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30周岁,事业有成,为自己投保20份“鸿庆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缴保费20万元,3年缴清;基本保险金额131640元;红利累积生息。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庆贺金: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金先生均可领取庆贺金,直至终身。金先生59周岁前,每次领取10531元,59岁之后每年领取13164元,直至终身。上述庆贺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60岁时可达503659元,到80岁时可达1263386元。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和保险单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合同终止。
3、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可按照低、中、高档进行预测,仅作为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