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即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L1签证分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在美公司成立成功运营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一、申请条件
1、必须在中国大陆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具有一定规模(具体建议企业拥有10名雇员以上和每年营业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没有行业的限制;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有经商经验和管理经验;
3、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
4、向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注资至少10万美金以上;
5、对申请人个人没有明确学历和语言要求,年龄最好在25-50岁之间。
二、申请材料
A.个人材料准备
1、 有效护照和身份证
2、 四张照片5厘米X5厘米2寸白底免冠彩照
3、 到美国工作/研究计划书报告(我司可协助)
4、 个人完整简历表
5、 最高学历证明
6、 婚姻状况证明
7、 企业对申请人职位的工作内容证明
B.公司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国内公司与美国公司关系证明
5、股权注资或投资验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填写评估表格,评估申请人L1签证可行性
2、签定办理合同
3、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国外注册公司提出L1申请
5、收到面签通知
6、公司对申请人进行面签前培训
7、大使馆面签
8、体检下发L1签证
9、公司正常运营一年后,在向移民局提交EB1(C)移民签证。
10、成功拿到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