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民生保险 投保年龄: 28天至60岁 保障利益
民生附加提前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合同期满,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同时主合同终止。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合同期满,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符合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恶性肿瘤”的描述,且被保险人所患恶性肿瘤为子宫癌、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外阴癌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本公司将在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的50%向受益人给付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同时主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