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监局积极推动空难理赔工作

2012-06-0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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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飞机坠毁事故的发生引起了民众的关注,对此黑龙江保监局迅速行动,积极推动各家保险公司做好遇难者和幸存者投保情况排查和理赔服务工作。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30日公布了“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

据介绍,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

同时,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24”飞机坠毁事故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

黑龙江保监局:伊春空难已赔付1659.37万元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发生后,黑龙江保监局迅速行动,动员全行业力量做好遇难者和幸存者投保情况排查和理赔服务工作。截至8月30日16时,已确认遇难者中有35人在20家保险公司投保,预计赔付2551.93万元,已经赔付1659.37万元。目前,己确认幸存者中有38人在20家保险公司投保,预计赔付1706.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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