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的“20元保费,最高保额4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历史已终结。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将废止原来的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这则名为《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07年12月1日起已执行,也就意味着未来旅客在购买航意险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联合共保
据了解,自1998年10月份开始至今,我省一直沿用着航意险的联合共保形式。所谓共保,就是各大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统一销售管理保单和统一支付手续费,并按照各家保险公司年保费收入在合肥或全省市场所占份额的多少来分配收入和承担风险支出,共保体内只有一张共保保单。我省航意险共保体开始是由安徽国寿、合肥平安人寿和合肥太平洋人寿三家寿险公司组成,目前合肥地区共有1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每张联合销售的航意险保单上都盖有15家公司的印章。
我省航意险实行共保,是应对当时全省航意险市场一片混乱局面的。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家顺表示,当时各家保险公司为抢占航意险市场,竞相提高手续费,最高的达到80%,于是,20元的保费收入中有16元进了代理商的腰包。各家公司亏损严重,这种情况下,共保的形式对于手续费恶性竞争起到扼制作用。
而2003年颁布的《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是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各家保险公司航意险的基础。其中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更是明确规定“航意险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同一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
保费下滑
相关数据显示,随着省城出港人数的增加,合肥市共保小组每年的航意险保费收入却在减少。按照正常的承保率,共保小组每年的保费收入应该超过800万元,而目前的收入已由当初的五六百万元降至200多万元。
替代产品的冲击是保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据了解,目前合肥市航意险的销售主要是在机场和拥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各机票代理点,而共保之外各家公司自行开发的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则主要是各家公司直销的方式。但事实上,记者采访时发现,市区大多数机票代售点都鲜见刻着15家公司印章的航意险保单。合肥市40多家售票网点只有机场候机楼大厅一家网点在为共保代理销售保险业务,市内的网点几乎不销售共保保单。
有关人士介绍,共保的航意险产品与替代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同样的金额,替代产品的保险责任扩大,保险期限延长至7~10天,并承保不同的交通工具,不仅承保航空,还承保汽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
选择更多
对于已执行的“通知”,业界人士表现出不同的看法。
合肥市共保小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这一通知,但其表示,如果放开定价,肯定会对目前这种共保方式产生较大影响,会不会重蹈共保之前的手续费混乱局面很难说。
相比较,各家公司对于这一通知则表现出欢迎,省城一寿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表示,统一定价的共保形式对于航意险的发展也是一种约束。据了解,目前省城有不少保险公司已经开发了很多涵盖“航意险”的产品,不仅保险期限比“航意险”长,其保障范围还包括了铁路、水运、交通意外等多个方面。
有人则认为,废止“航意险统一规定”后,各家公司的产品差异化将得到更大的体现,保险公司的市场空间更大了,航意险从最初拼手续费到今后,更多的竞争将体现在产品上,而消费者选择的面也将拓宽。未来涵盖航意险的“意外险种”将大增,“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延长保险期间、附加保险责任、开发替代产品等,可能成为今后新航意险的发展方向。”当然,定价放开的直接结果就是各家公司产品价格的差异,那么,是否意味着航意险今后价格战将成为其面临的又一新问题则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