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

2017-01-25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变化趋势为( ) 答:c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监管非常严格,从这个方面看很多问题可以排除,不可能渠道越来越多,因为不方便监管,为了便于管理,会制定标准,并且严格要求不准越线。<br />问:保监会为什么要加强监管万能险是好是坏 答:加强监管当然好 是为了阻止保险公司的激进操作 保护客户的利息<br />问:保监会将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对股市有影响吗 答:影响老大了!简单的讲,就是又关闭了一个进入股市的资金渠道!当股市中的某类较大的资金被集中清退与集中禁入都会导致股市下跌的!<br />

  原标题:保监会加强险资入市监管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24日电(记者曲哲涵)为加强对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重大股票投资行为的监管,防范个别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股票投资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三种情形,根据持股份额变化,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对占绝大部分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保监会加强险资入市监管,应当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

  为防范个别保险机构激进投资和集中度风险,《通知》同时明确,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为进一步防范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投资风险,《通知》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新增投资部分应使用自有资金。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时,保监会可以采取暂停保险机构资金最终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等监管措施。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在获得重大股票投资备案意见或上市公司收购核准文件前,不得继续增持该上市公司股票。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