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央企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问题时表示,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研究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有关问题,具体的工作步骤是先规范中央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然后再指导地方政府来规范地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是分两步走。
胡晓义说,在制定规范文件的过程当中,我们考虑了五个原则:第一,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相结合,不能错位;第二,激励功能和约束机制相统一,不能偏废;第三,短期的激励和长期的激励相兼顾,不能近视;第四,高管人员的薪酬增长和职工工资的增长相协调,不能悬殊;第五,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补充保险、职务消费等相配套,不能单一。现在这个文件已经基本完成了起草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