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家上市公司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
■ 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以应对未来养老金缺口
■ 在承继原禁售期的基础上再禁售3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
有业内人士评价,这次转持政策的发布,是监管机构让利于民的实际行动。 IC 资料
虽然只是一小步,但得以落实也着实不易。讨论了8年的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昨日终于重新破土。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将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IPO的含国有股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而社保基金将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上再延长3年禁售期。这部分国有股的发行市值约为639亿元。
【政策】 追溯部分国有股权延长3年锁定
曾于2001年实施、2002年暂停的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于近日由国务院重新发布。相比之前的政策,这次转持政策的发布不仅对资本市场形成偏正面的利好,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国政府殷实老百姓养命钱的重要举措,是监管机构让利于民的实际行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机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是其一贯的投资理念。
由财政部公开的信息显示,经初步核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IPO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同时,财政部网站一并公布了826家国有股东的名单和所持股份数量,应转持的国有股股份即日起便进行冻结。而社保基金承诺的追加3年禁售期,仅限于新老划断后已上市的公司。对于转持办法公布后上市的公司,则并没有同样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