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共同发布通知,旨在清理各种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影响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以及行为的规定和做法,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建设。该清理范围包括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在2022年12月31日前颁布的、目前有效的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清理工作依据“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以及分级清理原则展开,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悖的政策措施,将按程序废止;对部分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内容,将按程序修订,确保“应清尽清”。
此次清理工作明确了需要清理的四大类事项: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包括设定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制跨区域经营或迁出等;阻挠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如实行歧视性价格和补贴政策,设置地方保护壁垒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例如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违规安排财政支出等;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强制从事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敏感信息等。同时,个体工商户发展也备受关注,需要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精准性。
在当前形势下,各中央部委也纷纷采取行动解决民营企业问题,积极与民营企业加强沟通交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召开座谈会,商务部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财政部通过多项措施支持开拓就业渠道。同时,商务部开展“投资中国年”活动,吸引外资企业投资,助力外资稳增长。专家指出,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的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发挥,推动“放管服”改革,实现宏观调控和公平竞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