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新疆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该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努力将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促进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构建新疆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助力创建亚欧黄金通道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为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方案》提出,要赋予新疆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其中,明确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强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等25个具体举措。努力将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此外,《方案》强调,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应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被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相关部门应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得以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