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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实施在即 国寿“两康”掀起抢购狂潮

2012-03-2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新保险法的实施,给社会保险行业带来了不同一般的影响;在这样的形式下,国人不能一味跟随潮流,要有自己的保险规划,选择合适的保险在进行购买。

备受瞩目的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国内众多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将按照新的法规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保险条款、产品保障范围、保险费率等,以充分适应新的法规条律。据笔者调查获悉,近期各大保险公司已纷纷有所动作,而作为广东寿险市场份额至大的中国人寿,也在对该公司健康险的拳头产品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和国寿康宁终身保险进行改造。据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相关人士透露,这两款产品此次改造重点将体现在保障范围及保险费率上。

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国寿康宁定期和国寿康宁终身保险,自1999年开始销售以来,一直深得市场认可与客户喜爱,占据了国内健康险市场的半壁江山,仅广东市场就拥有了超百万的“两康”客户,为这些家庭带去了保险保障。

笔者研读了国内几家保险公司健康险条款后发现,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和国寿康宁终身保险确实具有明显的优势:交费灵活自由,有十年及二十年期可选择;保障了涵盖范围广,包括了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脑中风后遗症等十大重疾及高残保障;可享受权益多,客户可以享受保单借款、保费垫交、减额交清、转换权益等;保费相对低廉,其中康宁终身保险还设有豁免条款,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罹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从给付保险金之日起,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两康产品为众多老百姓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真正体现了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有效补充的特点,为众多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不幸而失去正常收入来源的家庭,提供了一笔资金以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水平。如今改造在即,怪不得引起了全城老百姓的关注,掀起国寿两康险种的热卖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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