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平常身体健康,年年单位体检未现异常。2007年,经营销员介绍,他购买了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年交保费3440元,分20年交清,风险保额12万元(其中重大疾病保额8万元),累计交费13760元。2010年2月26日,王某在单位参加拔河比赛时突感胸痛不适,送到医院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经过手术治疗,于3月15日治愈出院。
3月24日,接到报案后,黄冈国寿迅速查勘,确认属于保险责任后,迅速上门支付8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作出了“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生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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