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车辆购置税时,竟然多了2400多元!”车主孟女士不禁疑惑道,“按照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算的,怎么实际差这么多?”,原来是汽车购置附加税税率惹的“祸”,孟女士不了解现行的购置税条例,还按照税率7.5%计算,当然要出现大偏差了,但孟女士似乎还没弄清状况,那么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汽车购置附加税吧,免得在发生类似的尴尬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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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开始,购置附加税也称车辆购置税就开始征收,只要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购置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要去除17%的增值税,税率为10%。
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孟女士,“现行汽车购置附加税税率为10%,并且税务局有最低计税价格,如果严格按照这两项计算的话,不会出现那么大偏差。”听了这些,孟女士仿佛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是按照7.5%的税率算的,并且单纯的把发票价扣除增值税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购车时4S大力促销后价格为9.5万,但是该款车在税务局的最低计税价格是10万,这样看来“税率”和“计税价格”两项都算错了,怪不得和实际应缴税额差了两千多元。
孟女士之所以按照7.5%的税率来计算,也是因为之前国家确实对汽车购置附加税税率做过调整。为了培育汽车消费市场,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购置税,随后的2010年一整年,延长了小排量乘用车的优惠政策,购置税减按7.5%征收,但是从2011年起,之前的优惠政策就都取消了,恢复10%的征收税率,一直至今。
“看来买车之前一定要清楚汽车购置附加税税率,不然自己还盲目做预算呢!”孟女士也很感慨,觉得自己都跟时代脱轨了,不了解现今的购置税政策还真是不行。再提醒大家注意一点,购买了新车,就尽快交纳购置税,缴费日期一般是从购车日起60日内,逾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