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对很多行业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提升内需,我国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这十大产业中就包括了汽车产业。于是,我国在2009年及2010年,对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施行优惠政策,税率分别降低至5%、7.5%。2011年元旦起,国务院决定对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恢复至原来的10%的税率,也就是说,现在购买一辆排量在1.6升及以下的10万元的汽车,车主需要比2010年多缴纳2000元左右的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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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是对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购置税的税率为10%,新车车辆购置税=购车价格÷1.17×10%。在2009年和2010年实施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期间,对于车企在小排量车型的销售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小排量汽车的市场占有额明显增加。然而,在2011年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后,不少车企表示销量有所下降,库存压力加大。
当政府取消汽车购置税优惠后,对人们购车的选择会有何影响呢?专家认为,取消优惠政策后,对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汽车会有较大影响,但是,对于整个车市而言,影响并不是很大。纵观近两年的汽车交易市场,交易量的波动主要受油价上涨以及地方限购政策的影响,使得人们用车成本增加,而且,小排量汽车本来的市场占有额并不是很大,仅占10%左右,最受大家欢迎的汽车的排量在1.6~2.5升之间,而这一部分的汽车本来就不在优惠政策之内。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之后,会有部分本来打算购买1.6升排量的汽车的买方转向购买1.8L排量的汽车,毕竟1.8L排量的轿车在车辆性能方面要比1.6L车型高出不少。
因此,在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之后,人们购车选择车型时,在汽车排量方面会考虑得比较少,排量1.6L及以下的汽车销量会萎缩,更多地会去考虑汽车的舒适度及其性能的方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