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份额上应该适当多分给女方,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一.对于保险产品来说,离婚后还是共同财产吗?
1.理财险的收益部分是作为共同财产的。
2.婚前购买保险产品,婚后继续缴纳保费的,继续缴纳的部分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
3.结婚后买的保险,不管是为自己购买的,还是夫妻相互投保的保险,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只要是婚后产生收益或者还在缴费的保险,这些保险产品通常来说属于共同财产。
二.离婚了,保险受益人如何更改
如果离婚后,一旦出险,按照之前选择的法定受益人,理赔金还是归前夫或前妻所有,所以,如果婚姻发生变故,一定要及时去变更受益人。以下是更改保险受益人流程:
1.被保险人亲笔签字同意的变更保险受益人的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
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三.离婚后的保险分割方式
有两种离婚后的保险分割方式,退保或者平分现金价值。选择退保是指离婚时保单值多少钱就平分,但退保的损失比较大,并且保险的保障也没有了。专业的保险规划师不建议选择退保的方式,如果选择现金价值就可以把保单的现金价值赔一半给对方,还能继续享受保险的保障。
有一种投保方式,性价比很高,就是投保人豁免的另一种投保形式即为夫妻互保。在配置保险时,丈夫为妻子投保,妻子为丈夫投保,互为投保人。那么在保费交纳期间,无论丈夫还是妻子发生疾病、全残或者身故的情况,在豁免和投保人豁免双重保障下,夫妻双方的保险费用都可以得到免除。
例如:陈先生是投保人,陈太太是被保险人,两人离婚后可以采取变更受益人的方式,由于离婚后双方不再有保险利益,那么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这种情况下本质就是保险合同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