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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澳大利亚移民各洲政策变化

2011-02-1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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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SA):要求163类及164类申请人带到澳洲的净资产,由原来的25万澳币提高为50万澳币,安家费不包括在50万澳币之内,具体细则已公布如下:仅主申请人1人赴澳3万澳币主申请人+配偶2人赴澳5万澳币主申请人+配偶+1个小孩3人赴澳6万澳币备注:多一个小孩需增加5千澳币2010年...

在澳大利亚移民局2010年4月19日推出商业移民新政以后,各州政府相继修改了申请商业投资移民担保的要求。

西澳(WA):163类及164类申请人,要求带到澳洲的净资产由原来的25万澳币提高为50万澳币,安家费不包括在50万澳币之内,通常为5万澳币,具体细则西澳州移民政府将于近期公布。

南澳(SA):要求163类及164类申请人带到澳洲的净资产,由原来的25万澳币提高为50万澳币,安家费不包括在50万澳币之内,具体细则已公布如下:

仅主申请人 1人赴澳 3万澳币
主申请人 + 配偶 2人赴澳 5万澳币
主申请人 + 配偶 + 1个小孩 3人赴澳 6万澳币

备注:多一个小孩需增加 5千澳币

2010年澳大利亚商业移民4月19日新政变化:

1.联邦移民局决定取消163B类别,这就意味着企业高管需要按照164的要求申请。

2. 对163A的申请人,要求带到澳洲的总资产,由25万澳币提高到50万澳币;要求申请人占有的公司股份,与公司年营业额挂钩:

(1)申请人公司年营业额在30~40万澳币之间,所占公司股份必须达到51%;

(2)申请人公司年营业额在40万澳币以上,所占公司股份必须达到30%;

(3)针对上市公司,所占公司股份必须达到10%;

132类移民澳大利亚申请人,申请西澳州担保,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营业额至少30万澳币,并持有不少于30%的股份;如公司为大型上市公司,申请人需持有不少于1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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