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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工资提高 工伤职工多项待遇也提高

2015-10-2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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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亳州市职工生活费职工、职工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支付医疗福利会发生变化,该局正在调整中。近日,市统计部门公布了亳州市2014个城市非私营单位的年平均工资,40960元,同比增长2013元298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亳州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将发生变化,该局正在进行调整。

近期市统计部门公布了亳州市201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960元,比2013年增加2981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多项待遇也随之提高。

据了解,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分别由原来的1582元、1265元和949元调整到1706元、1365元和1024元,增资124元、100元和75元。工伤职工工亡丧葬补助金待遇由原来的18989元调整为20480元,提高了1491元。

对于一次性支付医疗福利和就业补贴的职工,本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职工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一次性缴纳,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这2项补助金的标准。截至2015年底8年底,亳州市工伤保险人数已达184700人,参保单位1835人,其中77700名农民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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