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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南京居民医保参保开始登记

2012-02-2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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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1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已经开始,于12月25日结束。特别提醒:居民未在规定缴费期内或未足额缴费的,将不能享受201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个人缴费标准可能不变 即日起可以预存参保费

即日起,尚未办理的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登记手续。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明年度的医保续保将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进行,届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子女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012年度续保验证手续;身份发生变化的居民也需要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续保手续;其他参保居民2012年度的续保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届时不需本人办理任何手续。

提醒:基金最高报销额度是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的。今年,南京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一年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已由去年的15万元提高到22万元。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9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新生儿3个月内参保享“报销追溯”

参保居民在今年12月25日前足额缴纳明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在规定缴费期内或未足额缴费,将不能享受201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在12个月内的婴幼儿)可凭户口簿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可补办201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

该人士介绍说,南京对新生儿的医保政策非常优惠。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比如,一名小宝宝出生一个星期后患了新生儿肺炎住院一周,只要其父母赶在他出生3个月以内参保缴费了,就可以事后把这笔住院费用报销约八成(规定范围内的)。如出生3个月后办理的,则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据悉,为新生儿办理今年度的参保手续,如果是在6月份办的,缴费标准是100元/年;7月份以后参保的,缴费标准是50元/年。

个人缴费标准可能不变

目前南京的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300元,个人缴费标准300元;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80元,个人缴费标准42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财政补助标准150元,个人缴费标准100元。记者昨天了解到,下半年南京将提高医疗保障筹资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这意味着其他居民和学生儿童的财政补助标准将大大提高,不过,对于个人缴费标准可能不会变。明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以10月份左右公布的缴费标准为准。

即日起可以预存参保费

明年度居民医保费如何缴纳?有关人士介绍说,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直接将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在规定的缴费期内预存到“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内;也可持新换发的“南京市民卡”(有工商银行功能)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开通银行功能,将医保费预存到卡内,并持“南京市民卡”到工商银行玄武支行(洪武北路139号)办理缴费代扣关联手续。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已持有“南京市民卡”并选择工商银行的,由本人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直接将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预存到“南京市民卡”内,由工商银行代扣款;没有办理“南京市民卡”、或持有“南京市民卡”但未选择工商银行的,由本人在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直接持《参保登记表》(黄联)或“南京市民卡”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缴现金;新生儿办理参保后,2011年度医保费可凭《参保登记表》(黄联)直接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缴纳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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