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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致生活不能自理 公司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赔付如何维权?

2015-03-0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公司没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意外该怎么赔付? 答:先申报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再做鉴定,鉴定上级别即可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未参保不影响申报工伤。具体可致电咨询<br />问:因公受伤,解除劳动合同需咋样写?单位有工伤保险 答:劳动者因公受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注明因为什么事情导致发生工伤,从而不能坚持上班,望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为谢!那么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和工伤补偿。<br />

新一站保险网2月29日讯:于某于2010年2月与济南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四川某公司项目部工作。2013年8月24日于某因工受伤之后在医院就医治疗。2013年9月29日被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4年12月31日由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三级,生活不能自理。除去济南市社保机构和两个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外,于某尚有31544.75元医疗费用自己垫付,二公司尚未支付于某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另外二公司尚欠于某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2015年一年的伤残津贴以及定残后护理费未支付。为解决上述问题,于某前来询问该如何维权。

上述事件完全属于工伤的管理范围。于某的受伤原因是去加班途中骑车摔伤的,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为工伤。本案中于某的遭遇是完全符合该项法律规定的,因此,于某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补助金贴等费用是合理的,二公司因该对于某进行赔偿。

对于此类事件,农民工、打工族、上班族都是经常见到的,然而对于此类的补偿标准也是很明确的,具体事件可使用具体法律条文,例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各省、直辖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授权制定的实施办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然而对于工伤认定也是有流程的。就拿管辖来说,工伤认定管辖包括以下两点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再比如说工伤认定材料提交包括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本案中,于某工伤认定后,两个公司未支付的费用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不服仲裁的裁决,可向仲裁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于于某来说,最有利的维权方式是仲裁诉讼,当然如果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那也是最好的,因为伤者总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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