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2月22日讯:上班期间出了意外事故,如果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打官司能赢吗?韶山的庞某一度心里没底。但最终,他还是笑到了最后。
庞某是一家酒店的清洁工,2012年5月在工作时不慎踩到地上的油渍摔倒,当即被送往医院诊治。医院检查后认为问题不大,开了一点药后,庞某休息几天就继续上班了。
然而过了几天,赵某发现左脚疼痛难忍。酒店因为没有为赵某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一直自费送赵某在多个地方治疗,但效果不明显,赵某的伤势没有痊愈。
2013年8月,在为赵某花费了3万多元后,酒店不再替赵某承担医药费,也不再为赵某发工资。期间,因为酒店一直在替自己治伤,赵某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
在酒店不再履行义务之后,赵某在2014年申请工伤鉴定,却被有关部门告知申请超过时限,不予受理。赵某申请仲裁,同样因为超过申请时限没有被受理。
无奈之下,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庭审过程中,酒店以赵某没有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为由,要求法院驳回赵某的诉讼。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负。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来讲是一项法定义务,不履行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再从民事诉讼证据的角度来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也可以据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12月21日,经过法院多方面做工作,酒店与赵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酒店一次性支付赵某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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