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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6年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2016-06-0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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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社保2015年7月-2016年6月缴费基数 <p></p>答:应以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做为社保缴费基数,2015年度北京最低缴费基数养老失业 2585 工伤生育医疗3878,缴费金额见下表 <br />问:2016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新规定,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 <p></p>答:新规定无法回答。缴费基数x30%得出的数就是100%缴费,在100%的基础上,有80%、60%,就这么算。<br />问:2016年北京市社保最低工资基数是多少 <p></p>答:北京市城镇社保各项缴纳基数如下(北京市分为下图几种缴纳方式): <br />

6月1日讯: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社保缴费费率,此举每月将为用人单位降低用人成本近7亿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调整为,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此次养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由市社保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到位,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北京市为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对部分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重新核定,但目前仍有5.4万家单位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此,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未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用人单位,为不影响单位享受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每月将为用人单位降低成本近7亿元,并同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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