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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务员 将纳入工伤保险

2012-06-1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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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划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都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今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主题宣传,其中表示本市各项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上报,例如公务员将纳入工伤保险体系,在职职工丧葬费拟统一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通过立法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是我国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

本周起,北京开始进行全市范围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目前根据该法律及配套规定,树立本市现行社会保险地方法规等文件,并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又授权地方确定的事项,制定出台具体的规定和细则。

正在上报审批的有北京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中明确,本市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目前,工伤保险涵盖企业职工,但本市公务员并未纳入该体系。其按照部分工资项目、职务补贴等,来确定工伤待遇标准,比工伤保险待遇低了不少。

为此,本市计划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同时,在养老保险方面,各项调整的实施细则正在审批中。

本市将全面落实和完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在京外国人也能缴纳养老保险;并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在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并且将调整企业职工抚恤金政策,统一企事业单位标准。

对于丧葬费的支付渠道也将有调整。目前,本市只有退休人员丧葬费直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死者家属可直接从养老保险基金取得补助;但在职职工的丧葬费仍由死者单位支付。

因此,由于各企业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不同等因素,职工向单位索要丧葬费会遇到一些麻烦。

而今后,在职职工的丧葬费也有望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待遇标准也将根据国家规定等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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