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工伤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持续增长10%;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连续第9年提高,人均待遇水平翻了两倍多。
本次推行的“两完善、一降一提、两扩大”措施有:完善我省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在全省规范“一集中、六统一”的统筹模式,全面提升工伤保险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水平。从16个州市、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历年结存和本年度征收基金中计提5%,用于各地因重特大或者正常待遇支付缺口的补助。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授权,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思路,将行业基准费率细化为8个档次,落实浮动费率激励机制。在保持各地应对因重大工伤事故和年度正常待遇支付结存量的基础上,对结存较多的地区、考虑参保较长的企业,实施阶段性减征工伤保险费。
提高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水平。2015年第10次实施调待工作,在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1923元/人·月,生活护理费1015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871元/人·月的基础上,今年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提高210、200、190、180元/月;按护理等级增加140、120、100元/月;供养亲属每月人均增加90元/月,确保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增长10%。
在全省扩大工伤预防和康复试点工作。在继续完善工伤待遇补偿机制的同时,促进各地按上年度实际征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2%左右提取费用,全面扩大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在现已确定的工伤康复机构试行“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协议管理”的方式,推进多层次工伤康复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区域性示范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最后关于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参保缴费方式方面,领导表示不仅要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三年)专项扩面行动,同时还要协同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在这个基础上,人社、住建、安监、工会联合印发《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并召开视频会议,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新增参保30万人,大数据分析预计到年底达到37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