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出台《石家庄市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这10个试点县(市、区)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
根据《方案》要求,鹿泉、晋州、藁城、新乐、赵县、元氏、正定、高邑、灵寿、井陉10个县(市)届时将全部推行“药物零差率”,即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药品按进价卖”。
具体操作中,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不超过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县级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确定的补偿幅度和补偿范围,统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县级政府要落实投入政策,切实保障各试点县级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六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化县级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继续深化11个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70%的县(市、区),7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 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二是加快省级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邯郸、唐山两市要尽快制定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 划,选择部分医院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探索管办分开实现形式。三是开展医疗集团试点。选择实力较强的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为核心医院,分别以多个下级医疗 机构为成员,建立纵向组合式的医疗集团。四是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定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 和绩效考核范围。五是全面改进公立医院服务和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进群众就医服务,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六是鼓励和支持社 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2013年,社会办医机构 床位数占比增加2-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