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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切断“以药补医”痼疾 初步建成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2015-07-3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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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不少地区医院大都采取“以药补医”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增加了群众用药负担,也不利于医院发展。2014年,昆山公立医院改革彻底切断了这条“生路”,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真正实现“原价进、原价出”,大大的减轻了群众负担。
    在过去,不少地区医院大都采取“以药补医”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增加了群众用药负担,也不利于医院发展。2014年,昆山公立医院改革彻底切断了这条“生路”,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真正实现“原价进、原价出”,大大的减轻了群众负担。
    此次昆山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容包括: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完善监管机制等5类共19项任务。其核心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昆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之后,鹿城老百姓、参保患者最关心莫过于两个问题:医疗收费怎么调、医保报销怎样报?昨日,昆山市人社局局长孙旭明也对此作出了解答。据悉,从明天起,昆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并将普通门诊诊察费(含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诊察费医保结付标准为10元/人次,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理。
  举个例子,参保病人到改革后的公立医院看病,挂了西医的普通门诊,调价后的普通门诊诊察费是10元,这10元就列入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的可报基数。至于具体可报多少,要按照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门诊自负段,超过自负段但在封顶线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支的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程序。同时,还要结合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险种,以及是在职还是退休的人员类型来具体确定。
  根据物价部门调整病床床位结构和价格标准,相应提高医保最高床位费结付标准至50元/天。床位费低于50元/天的,医保按实结付;床位费高于50元/天的,超过部分由参保人员自理。其他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涉及调价的检验检查收费项目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按原规定比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的是使昆山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扭转,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到2015年,初步建成功能明确、分工协作、信息互通、转诊有序、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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