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了解到,下半年江西省将从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深入进行医改相关工作等方面,推进全省医改工作从“打基础、搭框架”向“提质量、建制度”转变。
记者了解到,下半年江西省将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新余市改革工作,科学编制江西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对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同时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在试点城市探索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和医务人员年薪制。
下半年,江西省将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每个设区市50%以上的县(市、区),要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各设区市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城镇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对象,适度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今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3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要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江西省要求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要达到40%至50%,其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达到50%;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要达到25%至30%,其中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三级医院要达到30%,并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江西省同时明确,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22项改革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