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政策
公积金贷款房源
1、期房
借款人所购期房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购买尚未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开发楼盘,借款人需提供可用于抵押的自住住房或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并需在签订购房合同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现房、二手房
借款人所购现房及二手房,必须产权明晰,并需分别在办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或过户手续后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期限
执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期限。目前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公积金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年60岁、女55岁);
2、二手房、押旧买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坐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个人、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非住宅和别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国家、省、市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目前,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最高30万元,并以下列3项的最低值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上限:
1、按照借款人房屋套数以及面积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①现房、期房且房屋面积小于90(含)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80%;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70%;②二手房抵押物建设年限在10年以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的60%;抵押物建设年限在10-20年之间的为50%;抵押物建设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为40%;③用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购买新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①②中较低者;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50%;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按目前缴存水平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前累计缴存总额的2倍;借款人是单身的,为上述计算总额的3倍;
3、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一年期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
贷款的担保
为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由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及担保费率详见附件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