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什么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二手房
(三)偿还住房贷款
1.偿还上一年银行按揭住房贷款的
2.一次性偿还银行按揭住房贷款本息的
3.偿还其它中心住房贷款的
(四)购买保障性住房
(五)购买回迁房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七)大修自住住房
(八)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
(九)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
(十)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提取住房公积金
1.租用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2.租私房
注:此项业务一年可办理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总收入*30%)*12,对于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予累计计算。
(十一)退休销户提取
(十二)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销户提取
(十三)调动销户提取
(十四)已故职工销户提取(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十五)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十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销户提取
(十七)在职期间触犯法律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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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论何种原因,一律暂不办理支取,待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再办理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