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积金贷款条件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从莆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相关公积金贷款政策得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别墅除外)的专项住房贷款。
具体的莆田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军转人员自到地方报到当月起有连续足额缴存即可,但需提供转业证),当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银行借款记录的职工。
2、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其产权共有人(含配偶)所购住房为首套,或名下在购房所在地(以县、区为单位)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已持有一套且人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13年莆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41.5平方米,今后人均住房面积随着统计部门公布的面积而适时调整。】、所购住房为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所在地(以县、区为单位)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
3、借款人(含配偶)及其产权共有人(含配偶)有过公积金贷款的记录,新购房不认定为首套房,但在贷款还清后,若条件符合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4、离异的职工,在离婚时间一年之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的日期为起始日期)。离异职工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一方有过公积金贷款,新购房均不认定为首套房。
5、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应留不少于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缴存未满12个月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得办理提取手续。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经房产查询,若其产权共有人已拥有其他房产,则该借款人所购房产不认定为首套房。
8、首付款认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90㎡,首付款不低于30%;建筑面积≤90㎡,首付款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50%。
9、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其征信要求:①在申请时点两年之内取得或续存的各类贷款,单笔连续逾期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含);②申请时点两年前取得或续存的各类贷款,单笔连续逾期不超过6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12期(含);③单笔信用卡借支逾期不超过6期(含)。
凡信用严重不良的职工不具备作为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