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比于银行利率,公积金贷款显然是个“性价比更高”的金融帮手,但是看起来,很多读者依然对于公积金贷款。..
相比于银行利率,公积金贷款显然是个“性价比更高”的金融帮手,但是看起来,很多读者依然对于公积金贷款问题多多,这一期,我们选择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公积金贷款问题,希望能够帮助更多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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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1:您好!我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11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已于2005年拿到产权证。当初买这套经济适用房时在工商银行按揭贷款,已于2007年全部还清。我现在想购买一套94平米的商品房,我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已缴费十多年了,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以前没有使用公积金贷过款),该楼盘属省直公积金放贷范围,请问下我首付至少要付几成?
小帮手回复:您好!省直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再使用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的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提问2:我在2005年用银行商业贷款的方式在长沙购买了一套95平米的经济适用房,2007年贷款已还清,在2010年已取得房产证。现因工作原因需要到郴州购买一套住房,我能用我长沙市的住房公积金(已正常缴款11个月)申请贷款吗?如果一次性付款,会不会影响到我长沙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呢?
小帮手回复:您好!您的经济适用房已出房产证,现在再购商品房的话不会影响已办理产权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目前郴州与长沙公积金中心已建立合作关系,如果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是可以在长沙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必须出具您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单以及未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