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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从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

2015-11-1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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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说,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新一站保险网()9月2日讯,昨日傍晚,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按照央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该新政执行时间以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初审时间为准,2015年9月1日前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已录入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完成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在南京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除要满足三部门规定一套房贷已结清条件外,还有之前设立的五大门槛:已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须小于32平方米、三口之家住房总面积须小于100平方米;非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名下房产不得超过两套;必须是纯公积金贷款;家庭所购房产总价不得高于75万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限额为60万元,个人3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符合二套房贷款条件,且夫妻双方可贷到60万的最高限额,那么这60万正好是75万元最高房产总价的80%,余下的20%首付,为15万元。但是,在房价高企的南京,用75万元购买第二套房用以改善,几乎不可能。目前,当地仅六合、溧水等远郊区域才能用75万元左右的总价购买到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房源。因此,业内认为,在地方公积金贷款门槛严苛的情形下,三部门利好政策在南京受惠面并不大,恐只能产生“鸡肋效应”。

事实上,公积金这一新政对于单套房屋总价较低的三四线城市作用比较大,因为这些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上限能够覆盖单套房的总价,公积金首付比例降低对这部分购房者而言确实降低了门槛。当然,新政更多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形成调控政策持续宽松预期,促使其坚定信心入市。

由于今年以来南京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公积金“水池”早已入不敷出,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甚至在不久前推出公转商贴息的方式以解燃眉之急。实际上,不少买房人已经逐渐放弃公积金贷款,选择下款更快的纯商业贷款,因此昨日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对楼市影响不会太大,受益人群主要是一些手头只有一二十万资金的刚需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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