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积金按月还贷能否在15日和月底两次扣款,这样可以避免因单位迟交公积金而造成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答: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职工应在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且公积金贷款的结息日为每月15日,即使当月15日因为单位迟交等原因公积金逐月还贷未扣到,贷款职工仍可以在月底前用自有资金进行还款,不会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公积金贷款转逾期为次月1日,在结息日至次月1日之前有15日左右的宽限期)。
问:公积金贷款尚未还完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业性贷款吗?
答:不可以。为了保证更多的缴存职工能够享受低息贷款,使用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归还贷款必须先保证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待公积金贷款所有本息结清后方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问:为什么三套房、三次贷款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由于公积金的个贷率居高不下,实行了差别化的贷款政策,优先保证首次公积金贷款。目前停止向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