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讯: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的相关通知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进一步放宽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昨日记者从该中心获悉,新政实施一年来,职工提款热情高涨,截至目前共提取公积金750多万元,同比上涨了2倍。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面,减轻租房职工的经济压力,去年我市出台了《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宽了租住商品住房职工的提取条件,简化了程序。据介绍,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通过市场租赁等方式依法租用住房的职工,因无法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款发票被挡在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之外,也制约了公积金作用的充分发挥。
租房提取无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让更多职工成了政策的受益人,职工租房提款的热情被进一步激发。“新《办法》实施至目前,全市共有720名职工申请提取了750多万元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该中心归集科工作人员透露,这一数据同比分别增长了3.5倍和2倍。
“提取额的大幅增加,也从侧面反映了新政受职工的欢迎程度。”该工作人员说,新政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租房职工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在帮助低收入群体改善生活、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地和租赁房屋所在地必须属我市同一行政区域,且职工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该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除赣榆区外,市区属于同一行政区域,如果职工在东海、灌云、灌南或赣榆区拥有住房,但是在市区工作,其在市区租房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同时,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的实际支付房租,未及时提取的不再补提。具体提取标准为,一人户560元/月,二人户980元/月,三人户及以上1120元/月。多人合租的情况,将根据职工实际承担的房租支出提取,同时不超过提取上限。对于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职工只能就其中一套提出提取申请。提取上限将根据本市普通住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但是仍需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证(租赁协议)和租金缴款发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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