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中心区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近期已正式启动,有公租房需求的保障家庭正在向街道办居委会申请。不过,许多市民还不知道,其实公租房交租,可以动用公积金。
惠州市住建局目前正在启动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据介绍,由于第四批次房源分配后有近1000套盈余,该部分房源将纳入本批次房源库。另外,东安花园新完工房源400余套也将并入,这一次约有1400套房源供选择。也就是说,可以满足1400户有需求的住户申请。
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一般经济条件相对没那么好,手头没有太多余钱。尽管公租房租金相对低廉,对于这些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许许多市民还不知道,公租房交租也可以动用公积金。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作缴纳公租房房租,是一个蛮不错的选择。
早在今年1月份,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如果你申请到惠州的公租房,那么,到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惠州市公租房租赁合同、房管所开具的租金收据以及《户口簿》,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