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立于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在绵阳市高新区街道办上班,属于事业编制。后小立考上成都公务员,绵阳的公积金无法合并到成都的账号里面,想知道怎样将以前的公积金提现,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说,职工调动(离职)后到异地的新单位工作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你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所需的资料:转移申请两份、离职(调动)证明一份、异地联系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转移申请和离职(调动)证明都由原单位出具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异地联系函由 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