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或配偶或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大病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前注意事项
1、重大疾病范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2、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夫妻双方每年可集中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金额,账户余额保留1元。
4、办理提取业务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场签字确认。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遗失的,不能代办。
5、提取时应提供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金额转入本人、配偶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暂未发联名卡的,分别转入各自在本市城区可以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账户。
二、【公积金查询】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职工分别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单位核实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或出院小结原件。
3、当年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原件(缴存人失业,且办理托管手续后,仍未能就业的,提取本人账户公积金不需提供)。
5、结婚证原件或同一居民户口簿原件(职工本人患病且只提取本人公积金的不需提供)。
6、职工子女患病的,另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同一居民户口簿原件。
7、提取职工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8、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卡(见注意事项5)。
三、【五险一金查询】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