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流程
1、职工携带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记账作为附件),领取并填写《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单位对《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3、职工持《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中心业务大厅审批柜台办理审批手续。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可免除。
4、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的及时出具审批手续。
5、职工或经办人持审批手续到中心大厅支取柜台办理结算提取手续。
6、职工或经办人持支取柜台出具的支付票据到指定银行办理提款或转账还贷手续。
注:【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购房、还贷和单位代办提取时,应同时提供售房单位、还贷账户和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的名称、账号以及开户银行。因工作调动办理转移时,调入单位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的,由支取柜台办理内部转移手续;调入单位在其他地市公积金中心缴存的,需持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所在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并注明收款账户的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