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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

2015-12-1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潍坊市的从原企业辞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答: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证 解除劳动合同文件 这三样就ok<br />问:潍坊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申请表怎么写?答: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现成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好就可以了。 主要是申请提取的原因和材料。 比如购房合同,纳税发票,结婚证,户口本等<br />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申请表怎么写?答:申请表,你盖上章,别的都别填。拿到银行,他会告诉你怎么填的。一式三份。都要盖章。 就是公积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br />

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规定,持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符合第(一)(六)(七)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符合第(十一)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与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四)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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