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依据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及相关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本市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2011年初的3.75%调整为4.4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3%调整为4.9%。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为了保障明年1月份能正常还款,需要提前在扣款账户(委托提取公积金还款的,一般为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储蓄账户)里存入贷款利率上调后的差额。
年限 金额 年利率 差额
4.3%(调整前) 4.9%(调整后)
20万 2053.54 2111.55 ↑58.01
30万 3080.31 3167.32 ↑87.01
40万 4107.08 4223.1 ↑116.02
20万 1243.81 1308.89 ↑65.08
30万 1865.71 1963.33 ↑97.62
40万 2487.62 2617.78 ↑130.16
20万 989.74 1061.45 ↑71.71
30万 1484.61 1592.18 ↑107.57
40万 1979.49 2122.91 ↑143.42
本表仅供参考,实际月还款额变化以银行计算为准,具体咨询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