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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管公积金政策不变 南京买房申请不"等贷"

2015-11-135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我和老公共同贷款买房,但老公的是市公积金,我的...答:公积金的支取有下列情况可以支取,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房屋装修,重大疾玻<br />问:我去年办了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告诉我等贷款满一...答:楼主你好,只要您满一年了,可以凭您还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流水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等额的款项出来,是现金,不是什么冲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谢谢<br />问:住房公积金出同贷书后突然通知暂停办理答:建议具体咨询你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暂停办理缘由。<br />

新规

国管公积金贷款结清5年才能再贷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有媒体分析称,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可看出,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是保刚需,有利于反腐。

据了解,国管中心出台的此项政策涉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例如国务院各个部委的职工。

中央国家机关的住房公积金再次使用将有时间限制了。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而南京除了个别缴纳国管公积金的单位,其他公积金缴存者都不受影响,本地市管公积金政策没有变化。而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人士同样表示,省公积金政策目前也没有变化。

南京:政策未变,不受影响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南京有个别单位受此新规影响,例如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而对绝大多数南京公积金缴存者并无影响,南京的公积金政策仍然按照原先的来执行。

根据央行的限贷政策,目前南京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并无时间上的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就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过对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南京也有一定限制。一是家庭必须要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二是购房家庭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原家庭总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贷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

分析:体现差异化楼市政策

对于此次国管公积金新规,南京房地产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认为,新规目的在于优先并更好地满足公积金对刚需购买首套房的支持,体现差别化导向,在楼市火爆、公积金被大量使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必要性更加凸显。其次传达公积金政策新动向,对各地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提供了参考。第三,虽然实际影响力有限,但是传递的调控信息对心理的微妙影响,以及各类调控新政可能形成的叠加效应,会加大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力度。

南京公积金已无须“等贷”

去年下半年,南京由于住房成交量过大,公积金申请一度出现排队“等贷”的情况,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昨天回应说,“等贷”在去年11月份开始就已经缓解,目前南京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已经不再拥堵,正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都会放款。

另外,从前年年底开始,公积金中心就开始与建行合作,推出可以直接在ATM取款机上查询公积金情况的建行龙卡,到现在为止已经发放了68万张,2014年这一工作将继续分批推进,力争让所有缴存者都能拥有这样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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