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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2015-10-20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前提条件? 答: 答:按现在政策一定要由旧公司去办理。你让新公司出一份函给旧公司,告知公司名称,银行账户,开户行。旧公司就会去银行办理转移手续。<br />

近日,由于公积金归集系统新功能上线,导致公积金提取难又成为城中热点。记者了解到,在公积金归集系统新功能上线之前,市民都认为新功能上线后,第二次提取公积金只要凭身份证即可,的确是便民的一大举措。但始料不及的是,市民在迎来便民的新举措前,却先经历了节后公积金提取“大塞车”、银行限号、资料录入时间长、跑几趟都提取不到公积金等诸多不便。不少市民不禁疑问,取自己的钱,何时才能更方便?

广州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几经调整,每次职能部门都希望推出更加便民的措施,但每次新措施推出时或因人性化程度不够、或因未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而给市民造成新的不便,导致市民对新政总是有赞有弹。

变化一

2010.07

公积金新系统上线

2010年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系统(即新系统),在广州城区内建设银行上线,原在广州城区内建行开户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全部转移至新系统。原建行发放的公积金专用折将不再使用,逐步换发为“广州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赞:新系统上线后,银行不再是唯一能提公积金的地方。无论在哪家银行缴存,现在都可选择到管理中心或下设的三个区级(天河、海珠、越秀)公积金管理部提取公积金。

弹:新系统上线期间,2010年7月1日至11日,广州城区的建行网点暂停对外受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提取等日常业务,导致大量市民赶在7月1日之前突击提取公积金。建设银行开始恢复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后,从7月12日到9月12日是新系统的校准期,管理中心重核老城区200多万缴存人的信息。此间,选择去银行办理的,只能去开户银行的开户网点办理。三个月后,市民提取公积金才能选择开户银行任一网点办理。

变化二

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市民提取公积金可上网预约。

赞:网上预约提取公积金可以缩短市民跑银行轮候的时间,令上班族可不用再专门请假提取公积金。

弹:该业务开办之初,很多市民还未收到公积金中心发出的个人公积金初始密码,要到银行重置密码才能登录网站办理。网上办理时需要上传各种资料的电子版,操作不算简便,只比较适合熟悉网络的年轻人办理。业务开办之后一个月,网上预约登记的仅100人左右。

变化三

2013.09.26

公积金归集系统新功能上线

提取集中审批功能采取“银行前台录入,中心后台审批”的模式,即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销户提取除外),需持提取资料原件到银行经办网点前台将资料扫描录入系统,由公积金中心统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直接进行资金转账。同时,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处,不再办理市民提取公积金业务。

赞: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且购房提取资料原件在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上线后(9月26日后)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的,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只要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今后在网点柜台办理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提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提取的,可直接在网上申报,无需再到网点确认。在出现部分热门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大塞车后,公积金中心定期在网上公布最热门的公积金提取银行网点以及办理业务最少的网点,让市民避开塞车的网点。

弹: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间大大延长。其实在2008年12月1日之前,市民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后,第二次提取时就只需要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表和身份证即可办理。但之后,广州收紧公积金提取政策,每次都必须带上整套资料。2010年7月公积金新系统上线后,市民二次提取公积金一度就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但9月26日,新功能上线后,市民又再次被要求提供全套房资料,即使是2010年7月之后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已经提供过一次资料录入的,也重新归零。

调整实录

二次提取只要《登记证》和身份证

2003年9月30日,广州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规定,市民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每次提取都要全套证明材料

2008年11月25日,广州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重新规定,2008年12月1日起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每次提取时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因租房自住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每次提取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提取不再取现改为转账

2010年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系统(即新系统)在广州城区内建设银行上线,原在广州城区内建行开户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将全部转移至新系统。市民提取公积金不再提现,改为提供银行卡转账。原建行发放的公积金专用折将不再使用,逐步换发为“广州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市民提取公积金除了可以到银行办理外,还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二次提取只要房产证和身份证

2011年1月,市民在2010年7月公积金新系统上线后提取过公积金的,同一套房,第二次提取只需要凭房产证和身份证即可办理。

购非六区房提取银行不再受理

2011年7月起,广州公积金系统升级后,番禺、南沙、增城、从化、花都以及异地购房的一、二手房业主,提取公积金只能到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处办理,银行不再受理这些外围区域的公积金提取申请。

凡是提取都要重新登资料

2013年9月26日,公积金归集新系统上线,此后市民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无论是否是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有需重新提交房产证、发票等全套购房资料。银行只负责市民资料的录入,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收归公积金中心。同时,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处,不再办理市民提取公积金业务,无论是在中心城区购房还是在番禺、南沙等外围区域或者是异地购房,都只能回银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在广州行政区内购房的市民,第二次提取时,可凭身份证办理或者直接上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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