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是怎么安排的?会补贴职工吗?

2015-12-05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什么意思 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主要由使用住房公积金累积余额购买国债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银行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和无法支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款收入三部分构成。 简单点说,就是利用住房公积金所获得的衍生收益。<br />

1月6日讯:公积金宣 “惠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会像广州那样用来贴息吗?或者像佛山那样用于补贴职工?”近日,市民王先生咨询惠州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何处。

王先生称,他此前在佛山工作,从2015年7月起,佛山对公积金年度结转后仍存在专户内的职工按年补贴率1%来补贴职工,补贴每季结算,平均每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一年可获益近109元,余额多则获益多。他了解到,广州也拟将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贴息,即市民向商业银行贷款买房,由公积金中心补贴商贷和公贷之间的利息差。2015年12月,他来到惠州工作,公积金也转到了惠州,余额比较多,他准备在惠州买房,故有此一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佛山的做法在全国都比较罕见,广州能用于贴息的前提在于其2014年的增值收益比较高,达到27亿余元,是全省17个公布数据城市中增值收益最多的城市。惠州2014年全年的增值收益仅1.71亿余元,是否将收益直接补贴职工或贴息还有待研究。

该负责人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分配顺序如下:1.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2.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3.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目前是按贷款余额的1%来提取。

以惠州为例,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以及扣除上交的管理费用后,剩余的要全部上交财政,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截留。2014年,惠州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2000万元,历年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456万元;当年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13734万元,历年累计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46675万元。

在保证了市民提取、贷款后,多余的公积金只有经过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才能购买国债、以保证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惠州目前并没有采取购买国债的方式来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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